年底的企业年会总绕不开“热闹”二字——搭舞台、邀歌手、开直播,本来是想借表演展示企业文化,可合肥有家企业却把“热闹”变成了“麻烦”:因为年会直播里唱了首没授权的流行歌,不仅吃了官司,还赔了4万块。

这事得从2023年8月说起。当时合肥某企业办年会,特意请了歌手现场演唱《某某情歌》,为了扩大影响力,还同步在7家媒体平台直播,累计400多万人次观看。可他们压根没意识到,这首歌的独家著作权早被一家公司拿下了——没授权、没付费,这一唱就踩了版权红线。

版权公司直接把企业和歌手告到法院,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万+合理费用3.5万。法院审理后认定:虽然年会没卖门票,但直播带来的商业推广效果,已经超出了《著作权法》规定的“合理使用”范围。企业作为演出组织者,歌手作为表演者,共同侵犯了版权方的表演权。最后综合考虑歌曲知名度、直播规模等因素,判两者连带赔偿4万元,目前判决已经生效。

其实这不是个案。法官事后提醒,现在很多企业办年会都爱“搞点传播”,但“合理使用”不是“随意使用”:要么提前找版权方授权付费,要么别把没授权的表演发上网;歌手也得留个心眼——表演前先问清楚企业“有没有搞定版权”,别脑子一热就开唱。

说到底,年会的核心是“传递温度”,可“温度”得建在“规则”之上。毕竟,再热闹的表演,也不能越过版权的红线——这不仅是对创作者的尊重,也是企业“合规意识”的体现。下次办年会前,不妨先问一句:“这首歌,我们有权唱吗?”

公司年会直播唱流行歌被判侵权